政府去年匆匆宣布保障所有銀行存款。此政策和消費券是馬政府執政以來極少數受人民肯定的經濟政策,所以最近政府想將保障的期限由今年底延長到明年底甚至後年底。然而在決定延長之前,政府應該先檢討一下去年採取這政策時是否真有必要,是否做好配套措施。

保障存款及發消費券這兩項政策,都是讓所有人民直接得到利益的所謂肉桶政策;但一般人並不了解政策的成本,因此民調對這兩項政策的肯定,並不足以證明政策妥善而該延長。

在平常時期,政府應該只保障部分存款,讓存款人自行承擔一部分銀行倒閉的風險。這樣一來,存款人就會選擇較好的銀行,被認為不健全的銀行會因存款流失而出現警訊,受到市場懲罰、甚至被淘汰。如果政府保障全部存款,則不僅這種淘汰不良銀行的市場機能消失,不良銀行還可以提高利息吸引更多資金,從事高風險的投資放款,甚至支援經營者其他有問題的企業。這種冒險成功時利益歸於私人,失敗時則由政府和全民買單,是嚴重的道德風險。

因此除非許多銀行都很不健全,一家倒時會牽連很多銀行一起倒,而發生政府無法阻止和補救的金融危機,否則政府並不宜全面保障所有存款。而去年政府宣布全面保障存款時,我國似沒有那麼大的風險;當時存款流失的銀行多半只是信心和流動性出問題,而非真的該破產。這種情況通常只要其他金融機構提供資金周轉,政府也提供詳實資訊讓人民安心,問題即可解決。

經過幾個月再回顧,我國似乎也沒有那家重要銀行要倒。因此政府應先檢討當時的融通措施是否有缺失,匆匆保障全部存款是否用牛刀殺雞,而不應急著又要延長對存款的全面保障。

政府當然也可能認為現在有很多銀行要出問題,或者不景氣及紓困可能即將使許多銀行出問題,所以不得不延長存款保障。但事實若是如此,就該明白向人民承認問題嚴重,而不該一面向人民說今年下半年景氣就要復甦,一面卻要求四年5,000億的擴大公共投資,以及延長到明年或後年的存款保障。

而在存款保障政策下,特別是政策要展延一、兩年時,政府應有積極的配套措施,以降低前述市場機能喪失,以及銀行可能太冒險甚至被掏空的道德風險。然而政府全額保障存款迄今,並未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銀行,未提供人民更詳實的資訊,也未積極讓真正有問題的銀行淘汰。

相反地,政府還要強迫銀行對企業紓困。政府為了鼓勵銀行放款,也對放款增加較多也就是風險可能更高的銀行提供獎勵;而依市場機制,這些風險較高的銀行應該反而被課較高的利率和保險費率才對。在這種情況下,貿然延長存款全額保障措施,將會引起更多反淘汰及道德德風險,甚至會有以紓困之名或政商勾結而掏空銀行的問題發生。

所以政府若要延長存款全額保障的政策,一定要先做好各種配套措施,並讓紓困的決策更公正透明。同時政府也應承認景氣和相關問題的嚴重性,特別是問題若嚴重到政府要如此強力介入的程度,將來政府極可能要承擔很大的損失而有極大的財政負擔。美國最近救金融的措施都要先編預算,而我國在東亞金融風暴後的紓困及存款保障,使政府耗了近2兆元。因此政府也應講明這政策可能造成的政府負擔,不能騙人民說不必花一毛錢,也不能挪用郵政儲金或其他財源去為銀行注資,而不承認那也是政府負債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vizz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